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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排放标准给企业和市场缓冲时间
来源: | 作者:DFSW | 发布时间: 2016-02-29 | 2867 次浏览 | 分享到:
1月15日,环保部和工信部印发《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布了分区域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的时间表

1月15日,环保部和工信部印发《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布了分区域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的时间表。相较于以往排放标准升级,此次国五排放标准实施时间的发布,对于生产企业和市场来说并非措手不及。

首先,此次国五实施时间表有四个重点:第一,我国全面实施国五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第二,率先实施国五的时间与国五汽柴油供应时间表一致;第三,在全国范围内,重型柴油车的国五实施时间(2017年7月1日)要比轻型柴油车实施时间(2018年1月1日)提前半年;第四,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重型柴油车实施国五时间较其他非专用车用途的重型柴油车实施时间早。

早在2015年4月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就确定了国五油品的供应时间:一是将2016年1月起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的区域,从原定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扩大到整个东部地区11个省市;二是将全国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的时间由原定的2018年1月,提前至2017年1月;三是增加高标准普通柴油供应,分别从2017年7月和2018年1月起,在全国全面供应国四和国五标准普通柴油。而这一时间表与国五排放标准实施的时间表完全吻合,所以说,此次所宣布的国五排放标准实施时间是在有准备的情况下进行的,避免了“车油不配”的问题。如柴油车国四排放标准的正式实施时间一推再推,以及大量“假国四”车流入市场,除了部分生产企业的责任缺失外,油品供应滞后也是重要原因。如今,“车油适配”成为国五排放标准实施时间表的制定原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之前油品供应不到位问题的发生。

其次,分地区、分车型的实施时间表,为企业技术升级、布局产品线提供了明确方向,也为消化库存留出了一定时间。而且从实施时间表看,率先实施的地区已具备了相应条件,产品升级也相对容易。对于陆续实施的其他地区和产品,企业也可根据时间表提前规划并布局。

这与以往有些地区仓促实施新排放标准,没有太多缓冲时间有所不同。如广东省于去年2月15日宣布珠三角九个城市当年3月1日起率先实施轻型汽油车国五排放标准,其后被迫屡次推迟,最主要的原因是没有留出合理的过渡时间,给当地经销商留下的消化库存时间太短,以及国五油品供应不到位等,因而让市场乱了阵脚。同样,北京实施重型柴油车京五排放标准也存在同样问题。从2015年5月25日通知发布到当年6月1日实施,之前没有任何明显征兆,由于京五标准实施过快,经销商囤积的大量库存亟待消化,而生产企业申请产品公告尚待时日,因此滞后了北京重型柴油车的实际排放升级时间。直到今年年初,已实施京五排放标准半年有余的北京重卡市场,消化国四库存车仍然是目前北京重卡经销商面临的主要问题。

此次国五排放标准实施时间的公布,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吸取了以往排放标准实施的前车之鉴,相对避免了政策推进过快的弊端,也提醒企业尽快推进技术升级。但是,国五油品供应时间表虽已落地,但能否全面供应到位还需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把好供应关和质量关。此外,还应出台相应的引导政策以及严格的监管机制,引导市场规范经营,从而让企业和用户能够真正跟随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大方向,不再重蹈“假国四”的覆辙。